瀛洲街道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我街“五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的实效性,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以及小、市委宣传部、省市区司法厅(局)、省市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实际,瀛洲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五五”普法期间,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街道、进社会、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常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全街公民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广大机关、社区、学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建设福州“金外滩”、建设全省现代商贸中心区和“平安瀛洲”、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的意义
一是通过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通过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定,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三是通过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通过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推进依法治街进程,建设福州“金外滩”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突出落实五项措施:(1)各科室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2)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机关公务员学法工作,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 机关公务员每年学法用法考核登记率应不少于95%,及率格率应不低于99.5%。(3)依托区委党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确保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开设有关法律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两个月以上的不少于2次。(4)各科室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5)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各有关执法部门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机关和公务员工作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五五”普法期间,全街将评出一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一个“学法用法示范科室”并向台江区推荐。
(二)通过开展“法律进街道”活动,积极推进辖区内法制建设。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1)加强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街道法制宣传教育投入,街道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2)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街道活动,构建完善街道、社区法律服务网络,设立法律援助站,配备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员,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对贫困弱势的居民提供法律服务。(3)把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作为“五五”普法期间街道司法所工作任务,组织引导广大居民依法建章立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广大居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三)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认真落实五项工作要求:(1)要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2)要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深入街道、深入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3)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要经常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4)要通过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司法所、“148”专线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要在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配备联络员,负责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要积极介入社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当好法律顾问,协助社区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制。(5)要组织引导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增强社区居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五五”普法期间,全街道要力争有5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社区”的行列。
(四)通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从五个方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1)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2)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渠道作用,切实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3)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设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确保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4)积极开壁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5)要积极深入开展“为了明天——法律贴近百万师生”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五五”期间,将参加全市评选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及“平安小天使”。
(五)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事业”活动,努力推进依法治企进程。要在以上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1)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国家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确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其他类型的所有制企业也应确保有足够的学法时间。(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3)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内部闭路电视、网络、广播、职工业务学校、学校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4)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积极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水平,增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五五”普法期间,将参加全市命名表彰一批“学法用法示范企业”。
(六)通过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落实:(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2)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4)要通过公示牌、宣传期、角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定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5)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五五”普法期间,将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四、活动要求。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工作指导。街道宣传科、司法所和街道依法治街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指导,勤务员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派专人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各社区各科室要将“法律六进”活动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地向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汇报,争取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要通过抓好试点工作,创造经验,培育典型,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法律六进”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专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法律六进”活动中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兴论氛围,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社会影响,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社区各科室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人头,分批定期,限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注意发挥好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在“法律六进”活动中的作用,确保基层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要探索完善激励机制,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联查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做法,进行严格考评、况现奖惩,起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四)积极探索实践。各社区各科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根据当地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要坚持求真务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选择有效方法和措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在全面开展“法律六进”的同时,街道将物理 点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
(五)切实抓好落实。各社区各科室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全街“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更好地推动全街普法工作。对各社区各科室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展情况,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科室、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五、活动步骤
“法律六进”活动为期五年,与“五五”普法同步进行,同步检查验收。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科室、各社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出“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法律六进”活动顺利进行。
(二)深化提高阶段(2007-2010年上半年)。各科室各社区要依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和“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有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力争“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同进,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督导和阶段性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各科室各社区结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法律六进”工作自查,2010年底,台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
各社区请于2007年2月7日前将“法律六进”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江区领导参加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