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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综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06月19日本站原创【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有效落实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各项管理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特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幼综治副校长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每位综治副校长都要认真履行市综治委制定的“职责任务”。

    1、积极协助学校切实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综治或保卫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遵纪守法的有关规章制度,减少治安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2、主动配合学校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研究制度制定法制及道德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法制道德教育,切实做到法制道德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

    3、协助学校上好法制课,通过举办法制宣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

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

    4、坚持教育为主,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协助学校、家长共同研究制定帮教措施,认真做好有劣迹行为学生、“双差生”和辍学生的教育、挽救工作。

    5、积极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有效落实中小幼负责人是法人代表是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规定,积极协助学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抓好校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帮助学校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门卫、查验、登记等制度,确保校园内部安全。

    6、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案件。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有效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7、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市容等部门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有效落实校园特别管护区规定,治理乱摆摊设点,取缔校园周边200以内开设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桌球室、网吧、迪吧等场所,消除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保证学校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环境。

    8、深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调查研究,掌握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积极与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意见,消除各种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9、积极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对学校内外出现的危害学校治安的情况和不安定的因素一经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有针对措施加以解决。

    二、根据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我区综治副校长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本学年度综治副校长要认真制定好新学年的工作计划。要协助中小学把开展法制演讲竞赛、模拟法庭、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等法制教育内容列入计划,并确定法制教学内容、方式、时间与要求,不断提高法制教学的质量和针对性。

    2、综治副校长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以及以案释法的有关内容,每学期上法制课时间不少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提高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学生学法情况要纳入学生操行评定,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3、综治副校长在开设法制教育课时可通过主题班队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举行“远离网吧”、游艺机房宣誓筌名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4、综治副校长要密切配合学校做好有劣迹行为学生和后进生、辍学生的帮教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其家庭基本状况及表现,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

    5、综治副校长要切实加强对“三厅两室两吧”的巡视监督工作,并协调综治、公安、文化、工商、市容、教育等部门查处违规场所。加强监督检查,消除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为学校创造优化的育人环境。

    6、综治副校长要加强安全教育,特别对校舍安全、设施安全、器材安全、门卫工作、防火、防盗等安全事故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师生要加强安全防范、交通安全、游泳安全、活动安全等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救自护的能力与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7、综治副校长对于学校门口乱停车、乱摆摊设点要坚决消除,对滋扰校园秩序的社会歹徒要严加惩治。要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配合公安政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种绑架学生、引诱、教唆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8、综治副校长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剧俨青少年放心网吧”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抵制不良网吧的侵蚀,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规范制度,加强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学校创建安定、稳定、优化的育人环境。

    1、学校校长是法人代表是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抓好校园综治工作,兼任综治副校长要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参与有关活动,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决策参考。

    2、配合区综治委、综治办举办综治副校长培训班,不断提高副校长的政治理论和专业业务水平。

    3、各校要为综治副校长提供办公条件,如办公桌、办公椅等。学校有开展大型活动,必须请综治副校长参加。

4、建立健全表彰制度。由区综治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三家联合,每两年评选一次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综治副校长。综治副校长工作情况将作为政法部门干部年度考核、评先、晋级晋职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OO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