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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举办“五五”普法中期骨干培训班

2008年06月13日本站原创【字体:

      为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普法骨干业务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迎接全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6月12日、13日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在台江区政府五楼会议室成功举办了为期二天的全区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道分管领导、区属各部门分管领导普法联络员、街道司法所所长、各社区法制宣传员及区普法讲师团成员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区司法局局长左丽华做了动员讲话,强调了培训班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对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司法局副局长肖连华总结和回顾了“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区司法局副局长潘榕对“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就做好“法律六进”工作、举办法律法规讲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同时邀请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徐建闽律师与福州市至理律师事务所的马立龙律师分别就《物权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了专题讲座。徐建闽律师从《物权法》的重要性、物权概念、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几个方面作了十分详尽、生动的解说。马立龙律师则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过、施行时间、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等方面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他强调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培训,全区普法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任务更加明确,思路进一步拓宽,为保证今年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