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进一步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批转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台委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和区人大《关于加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现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期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服务中心,执政为民,为我市推动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台江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考试和考核要达到的基本目标: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的意,明确“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要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逐步实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坚决杜绝“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人治”思维和习惯;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识,努力学习民主法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障群众权益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发挥表率作用,确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反腐倡廉、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四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了解和掌握宪法确认和保障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及其运行体系,掌握国家的行政法律制度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禁毒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五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的意识,了解和掌握当前世界双边和多边贸易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拓展领导干部的战略眼光和创新能力,加快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依法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节监控作用。
三、对象与学法内容
全区各街道、各机关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的干部,都要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范围,学法用法的重点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相关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法用法形式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结合实际,采取培训讲座、研讨自学等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1.建立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全区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计划,每月有学法日、时间不少2小时;每年度要举办不少于1次的法制讲座,聘请知名度较高的法学专家授课;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作好记录、撰写学法心得体会一篇。
2.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区人事局、区司法局配合。每年度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并进行考核,考试成绩填入学习卡。
3.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顾问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制度,各街道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决策中的作用。
五、组织管理
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要按照职责职能、分工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抓好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并督促各部门、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行检查和考核;指导协调在区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开设法制课程;协调每年举办科级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讨班。区委宣传部通过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协调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并把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牵头组织区委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区委党校负责把法制课程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培训班结业考试要有法律知识内容。司法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适时掌握情况,并做好组织和服务性工作。为加强和协调本区干部法制教育,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司法局等组成台江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对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总结、通报、研究、部署。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师资培训,建立健全普法师资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师资队伍。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适时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研究和探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要加强检查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或抽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
中共台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台江区委宣传部
台江区司法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台江区领导参加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