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台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路
2008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构建“海西”为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要继续加强公务员、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全区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保证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要适时举办法律讲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继续实施“为了明天——法律贴近百万师生”工程,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律素养的培育。进一步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加强暑期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推进青少年法制和道德教育。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抓紧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认真贯彻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根据各街道、各部门的实际,有重点地抓好“法律六进”工作的试点和典型的培育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经验,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同时不断创新“法律六进”活动思路,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注重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整合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认真贯彻台委办发(2007)28号关于印发《台江区开展创建星级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区司法局、民政局《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提升社区居委会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社区居委会事务的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区居委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培育、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实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2008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与相关试点街道将联合召开一次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使“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区全面推开。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开展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计划,周密部署,结合党委中心组法制学习、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并通过组织普法讲师团、举办专题讲座、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二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生命、财产、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做好《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活动,有计划地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二、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三贴近”,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四、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法治建设。
台江区领导参加普法宣传活动